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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拟下闸蓄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3] 责任编辑: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浏览次数:2355

社会公众: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拟于20211月(具体时间待定)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枢纽上下游水位变动区域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下闸蓄水影响区域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主要影响梅州市大埔县境内区域范围为:高陂镇(5个村)九龙、渡头、党溪、银滩、罗基(坝下);银江镇(2个村)坑口、河口;大麻镇(11个村)裕州、小麻、附麻、青里、社区、北埔、恭下、恭上、中兰、莲塘、南坑;三河镇(6个村)先觉、汇城、汇东、旧寨、良江、梓里;茶阳镇(5个村)沿坑、广陵、西坑、浒田、乌石。

二、蓄水时间及水位

结合生态流量、通航流量、枢纽库容与来水,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在蓄水期间为保障生态流量及通航流量,按照下泄129m³/s流量,多余来水量逐步蓄满水库库容的原则进行初期分级蓄水。

第一阶段:20211月上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0.0m

第二阶段:20211月中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2.0m

第三阶段:20211月下旬至2月下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5.0m

第四阶段:20212月下旬至3月下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8.0m

三、下闸蓄水期间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蓄水影响区域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要自觉远离水位变化区域,远离影响区域的库岸、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有关单位必须从事的生产活动要提前做好准备,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二)蓄水期间,枢纽上、下游河道内的水位上下变动幅度较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和游乐活动,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

(三)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监护好家中需要监护的人员(如未成年人、聋哑人、有智力障碍的人员、有精神疾病的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其他人员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四)大埔县蓄水影响区域有关镇、街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广泛告知影响区域内单位和群众提前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及枢纽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梅州市及大埔县的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移民、公安、海事、航道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期间安全稳定。

(六)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方案,做好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库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发现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加强与各级应急、水务、海事、航道等部门的水情信息通报;加强影响区域的安全巡视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安排好值班和巡查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蓄水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群众要支持和配合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17(星期四)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反映。

1、电子邮箱:mzgbsnb@163.com,请在邮件中注明“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征求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29(邮政编码:514011),请在信封上注明“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