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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综合部(党建办):协助处领导处理日常党务和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人事、宣传、普法等日常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房产管理维护、办公用品采购、公务车辆调度管理、治安保卫消防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党组织建设、干部选拔和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考核管理,及纪检监察和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党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部:负责部门预算编制和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日常财务、固定资产核算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资金计划及支付工作;负责工程成本核算、财务决算及投资控制监督管理;参与工程招投标、合同编制及工程验收等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制度;负责会计资料、财务报表等档案管理;组织对项目公司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监督库区基金、临时淹没补偿基金、移民生产安置长补基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建设管理部:组织拟订枢纽工程及库区管理、保护的规章制度;负责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等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工程造价、进度、质量管理及验收工作;负责技术管理及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变更审定工作;组织编制枢纽运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工建筑物、辅助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修养等监督管理;承担库区水面和岸线管理等工作,依法管理枢纽的保护范围。


安全管理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负责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编制防洪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负责工程防汛、应急抢险管理和防汛物资队伍管理;负责工程水雨情测报预报、防洪调度、枢纽运行调度的监督管理;组织工程防汛、应急演练,按照上级指令,落实防汛应急和水资源、生态流量调度等工作;协助地方政府防汛抢险、应急撤离疏散相关工作;对枢纽合作方发布防洪调度指令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库区水资源、水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规章制度,负责库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监督工作;配合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处理水库调洪造成的临时淹没事项等工作。


库区发展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和组织实施库区经济社会及生态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库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工作;负责编制征地移民总体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及用地、资金计划;负责工程征地移民补偿资金支付审核和监督工作;协调工程征用土地的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恢复及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征地移民的原始资料认证、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准备工作;负责工程建成后移民长效补偿工作;负责库区水面和征用土地的管理保护工作;承担信访及处理水库调洪造成的临时淹没补偿等工作。